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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警答疑|“大绿本”丢失了,如何补办?济南车管为您解答
记者 刘云鹤
驾驶证是驾车上路的资质证明,车辆的行驶证相当于车辆的身份证,机动车登记证书则是伴随车辆的一生,好比是车辆的户口。机动车登记证书一旦丢失,就不能办理车辆转移等业务。当登记证书无意丢失、损坏时,应该如何办理补换呢?
按照规定,机动车登记证书、行驶证灭失、丢失或者损毁的,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、换领。申请时,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。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、凭证,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、行驶证,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、换发登记证书、行驶证。补领、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、行驶证的,原机动车登记证书、行驶证作废,不得继续使用。
2022年5月1日新规实施后,补办登记证书无需查验车辆,只需带齐材料到窗口办理即可。车主为个人的,需提交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。车主为单位的,需提交营业执照原件;机动车授权委托书(需加盖公章);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。
备齐以上手续后,按预约时间、地点前往办理即可。
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温馨提示:
1.车主为个人的,必须车主本人到场。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,只能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,不可异地办理。
2.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办理补发、换发登记证书的,还应当提供机动车抵押权人身份证明。
3.换领登记证书的,还需提交旧登记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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