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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护野生动物,人人有责
可有些人不这么想
为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和一己私利
用自制的捕兽夹,上山狩猎
……
最终自食其果,难逃法网
近日,乐平市公安局双田派出所根据线索得知,在双田镇某山林里有人非法狩猎野生动物。民警迅速对案件展开调查,最终锁定了李某有重大嫌疑。经部署,民警于2022年2月16日成功将嫌疑人李某抓获,查获猎杀后未处理完毕的野生保护动物生肉及自制捕兽夹1个。
(查获的狩猎工具)
经讯问,李某对其非法狩猎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据李某交代,他以前有过捕猎野猪的经历,知道这些野味会有人愿意花高价收购。于是,2月12日,他将自制捕兽夹放在双田镇某山林里,准备捕猎野猪。一番功夫,野猪没捕到,却意外收获一只麂子,看着麂子还挺大只,李某寻思着一定能卖个好价钱。
满载而归的李某并不知道麂子就是野生保护动物,他带着麂子去寻找买家,找了一圈,麂子没有卖出去,又不想浪费这野味,他就将麂子吃进肚子里了。
目前,李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保护野生动物
就是保护人类自己
切莫为了一己私利以身试法
乐平公安提醒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,在禁猎区、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猎的工具、方法进行狩猎,破坏野生动物资源,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、或者罚金。请社会各界和广大林区群众严格遵守法律规定,积极保护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,切勿心存侥幸,以身试法,否则,等待您的将是法律的严惩。
来源:双田派出所
编辑:刘美灵
校对:程娅琼
核稿:汪尚坊
审核:方克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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